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高层、超高层建筑施工日益增多,作为建筑物料运输用的起重机械,成为建筑工地必备的施工设备之一。起重机械对安全性能要求非常高,属于高危作业,在建筑施工中由塔机引起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,事故发生率很高。如何安全、高效地使用起重机械,是行业内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。
(1)重物失落事故:包括脱绳事故、脱钩事故、断绳事故、吊钩断裂事故。
(2)挤伤事故:包括吊具或吊载与地面物体间的挤伤事故、升降设备的挤伤事故、机体与建筑物间的挤伤事故、机体回转挤伤事故、翻转作业中的挤伤事故。
(3)坠落事故:包括从机体上滑落摔伤事故、机体撞击坠落事故、轿箱坠落摔伤事故、维修工具零部件坠落砸伤事故、振动坠落事故、制动下滑坠落事故。
(4)触电事故:包括室内作业的触电事故和室外作业的触电事故。触电安全防护措施。
(5)机体毁坏事故:包括断臂事故、顷翻事故、机体摔伤事故、相互撞毁事故。
(6)起重机械事故的预防措施
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。
加强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,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提高操作技术能力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。
重庆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要坚持“十不吊”原则。
1.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。
2.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。
3.捆绑、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。
4.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。
5.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。
6.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。
7.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。
8.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、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。
9.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。
10.钢(铁)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。